與
拼音 🔊
注音ㄩˇ 统一码基本区 U+8207
部首
笔画13画 结构上中下
笔顺ノ丨一一一フ丨フ一一一ノ丶
笔顺名撇 竖 横 横 横 竖折撇/竖折折 竖 横折 横 横 横 撇 点

解释

與ㄩˇyǔ 名 同類、朋黨。《說文解字·舁部》:「與,黨與也。」《史記·卷八九·張耳陳餘傳》:「敵多則力分,與眾則兵彊。」《漢書·卷六三·武五子傳·燕刺王劉旦傳》:「群臣連與成朋,非毀宗室。」 動 贊成、允許。《論語·先進》:「夫子喟然歎曰:『吾與點也!』」《資治通鑑·卷三二·漢紀二十四·成帝綏和元年》:「傳不云乎:『朝過夕改,君子與之。』」 支助、贊助。《老子·第七九章》:「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。」唐·陳子昂〈感遇〉詩三八首之一七:「豈無當世雄,天道與胡兵。」 給予。如:「贈與」、「授與」。《孟子·離婁下》:「可以與,可以無與。」《韓非子·忠孝》:「此明君且常與,而賢臣且常取也。」 接近、親近。《禮記·禮運》:「諸侯以禮相與,大夫以法相序。」《宋史·卷三三六·司馬光傳》:「所言盡害政之事,所與盡害政之人。」 跟從、跟隨。《國語·齊語》:「桓公知天下諸侯多與己也,故又大施忠焉。」《淮南子·墬形》:「蛤蟹珠龜,與月盛衰。」 結交、交往。《韓非子·姦劫弒臣》:「君臣之相與也,非有父子之親也。」 爭戰。《左傳·哀公九年》:「宋方吉,不可與也。」《國語·越語下》:「彼來從我,固守勿與。」 應付、對付。《史記·卷三四·燕召公世家》:「龐暖易與耳。」《宋史·卷三六五·岳飛傳》:「以為諸帥易與,獨飛不可當。」 如、相比。《漢書·卷三四·韓信傳》:「大王自料勇悍仁彊,孰與項王?」唐·李商隱〈送從翁從東川弘農尚書幕〉詩:「甘心與陳阮,揮手謝松喬。」 等待。《論語·陽貨》:「日月逝矣,歲不我與。」《楚辭·屈原·離騷》:「汩余若將不及兮,恐年歲之不吾與。」 推舉、選拔。如:「選賢與能」。通「舉」。 副 皆、全。《易經·无妄卦·象曰》:「天下雷行,物與无妄。」《墨子·天志中》:「天下之君子,與謂之不詳者。」通「舉」。 介 向、對。如:「與虎謀皮」。《孟子·公孫丑下》:「齊人無以仁義與王言者,豈以仁義為不美也。」 被。《戰國策·秦策五》:「(夫差)​遂與勾踐禽,死於干隧。」 為、替。《孟子·離婁上》:「所欲,與之聚之。」 連 和、同、跟。如:「我與你」、「山與水」。《論語·公冶長》:「夫子之言性與天道,不可得而聞也。」 與其,表示比較。《韓非子·難二》:「與吾得革車千乘,不如聞行人燭過之一言也。」《史記·卷八三·魯仲連鄒陽傳》:「與人刃我,寧自刃。」 與ㄩˊyú 助 置於句末,表示感嘆的語氣。《論語·學而》:「孝弟也者,其為仁之本與!」同「歟 」。 置於句末,表示疑問、反詰的語氣。《楚辭·屈原·漁父》:「漁父見而問之曰:『子非三閭大夫與?』」漢·王充《論衡·刺孟》:「沈同以其私問曰:『燕可伐與?』」同「歟 」。 與ㄩˋyù 動 參加。如:「參與」、「與會」。《漢書·卷九九·王莽傳上》:「以光為太師,與四輔之政。」 干涉、干預。《國語·魯語下》:「是故天子……日中考政,與百官之政事。」宋·范成大〈次韻時敘〉詩:「作詩惜春聊復爾,春亦何能與人事?」
與【未集下】【臼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8画 〔古文〕𢌱𦦲𠔔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𠀤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 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 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 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 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 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 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 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 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 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 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𡨥不與,外敵不可拒。《註》𡨥猶亂,與猶和也。 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 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 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 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 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 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 又姓。 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𠀤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 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 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 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 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𠀤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 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 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 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 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 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 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说文解字 與【卷三】【舁部】 黨與也。从舁从与。𢌱,古文與。余呂切〖注〗𠔔、𦦲,亦古文與。 说文解字注 (與)黨與也。黨當作攩。攩、朋群也。與當作与。与、賜予也。从舁与。會意。共舉而与之也。舁与皆亦聲。余吕切。五部。 (𢌱)古文與。